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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讯 7月14日,记者从安徽省政府口岸办了解到,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减轻外贸企业负担,自2016年7月起,在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水运口岸,全面启动对进出口环节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并加大对有问题企业的处罚力度。
据悉,外贸企业货物申报过关时,海关依法对其进行查验。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对查验货物的吊装、移位、仓储等,会产生配套服务费用。以前,这些费用由进出口企业自行支付。试点启动后,意味着对于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免除因查验产生的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此类费用由政府财政负担。这一惠企改革举措,将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口岸查验和通关流程,提升安徽内河口岸服务水平。
试点进出口货物范围为包括集装箱(重箱)货物和厢式货柜车运输货物,免除费用范围限定于外贸企业在海关查验环节发生、与海关查验工作直接相关的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特殊情况下,因海关查验工作需要,可能产生二次(或多次)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且经海关确认查验没有问题的,纳入免除费用范围。
另外,集装箱空箱和固体废物的查验所产生的费用、对于因外贸企业未按照海关查验工作规程要求及时到场陪同查验以及在海关放行后未及时提取货物产生的吊装、移位、仓储费用不列入免费费用范围。
对查验有问题的,加大处罚范围。对货运渠道通关环节查货案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查验、审单等通关环节发生的案件,应当根据海关有关规定,按照相应处罚幅度的上限进行处罚;对于从轻、减轻情节的认定,应根据海关总署规定的认定条件,严格审查,从严掌握,不得放宽从轻、减轻的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