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新网
金融领域的开放是已获批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上海自贸区)试点中外界关注的焦点。财新记者获悉,在上海自贸区方案征求意见阶段,包括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内的多个部委,对一些具体开放举措的尺度仍有所保留。
以期货交易市场的商品期货交割仓库为例,包括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在内的多家机构,一直致力于在中国内地设立交割仓库。不过,在上海自贸区是否可以设立境内首个交割仓库的问题,在方案商榷阶段有所反复,证监会认为目前还不具备境外期货交易所在我国境内设立交割仓库的条件,曾建议取消这项内容。
财新记者获得的信息显示,上海坚持认为试验区建立交割仓库将极大程度地替代韩国釜山和新加坡LME仓库的作用,降低国内企业的交易成本。方案申请者认为,即便在试验区内设立交割仓库,但是实际交易发生在境外,并不会对国内期货交易所的交易、交割、定价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国内金融市场稳定产生不利作用。
此外,融资租赁业是否纳入出口退税试点,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也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建议延后考虑。就此,上海方面认为融资租赁业在上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各类融资租赁企业有较强的政策诉求,推出优惠政策,将推动该行业的发展。方案仍建议对区内注册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及项目子公司,实施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的试点政策,也建议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建议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中资银行从事离岸业务”“设立外资医疗保险机构”等内容,也都是相关部委与方案申请方的分歧点。后者称将坚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争取金融领域的开放度。
而在此次方案获批前,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和利率市场化,是外界对上海自贸区试点中最为期待的金融改革内容。在财新记者获悉的方案中,明确表示将在区域内实现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
但目前的方案没有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做更为细化的表述,仅表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在区域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行先行先试;在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先行先试;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贸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
此外,试点中还建议,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以及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在条件具备时,适时在试验区内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试验区对国内商业银行离岸业务探索风险管理和制度完善也进行尝试,建议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从事离岸业务。
根据方案,配套的税收政策将出台。注册在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专业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参照技术先进性服务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区内符合条件的公司从事离岸业务收入,也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税率标准,与深圳前海相当。